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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10331873 |
会员名: |
广饶广饶好人 |
| 发布时间: |
2010-3-3 |
人气: |
544 |
| 提交部门: |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是否公开: |
是 |
| 标题: |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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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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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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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结婚登记夫妇在到民政局登记后2天内到户籍(县内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到男方户籍地,双方或一方户口为城镇居民的到女方户籍地,女方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到工作单位,户籍是县外的到户籍地常住的一方咨询)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计生落户手续,特殊原因因材料不能按时备齐全的3天内到乡镇计生办说明原因,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计生关系,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办理计生关系落户手续时应持下列相关证明、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夫妻双方为初婚的: 1、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户头、索引及个人页)、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合影2寸照片3张。 2、双方户口所在地或现住地或工作单位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写明目前婚姻状况及有无生育和收养子女情况,户籍地和所落计生关系不在同一乡镇的,必须由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后方可有效)。 3、乡镇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咨询村计生专职主任。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再婚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和证件外,另需出示: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原计生关系管理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三、到计生办后的办事程序:带齐以上材料先到镇服务站门诊室进行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怀孕的如实上报孕情,然后到统计室建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有关材料齐全后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孕情跟踪管理告知书》,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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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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